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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項照明設計標準出臺 LED照明發(fā)展勢不可擋

發(fā)布日期:2015-04-14

     清華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,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(huán)境與節(jié)能研究院副院長、CSA應用推廣工作委員會主任趙建平解讀了新版《建筑照明設計標準》(GB50034-2013)中關于LED照明的條款。

  據介紹,目前關于照明設計中的標準,都在陸續(xù)更新關于LED照明的條款。除《建筑照明設計標準》(GB50034-2013)外,《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》(CJJ45)、《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》(JGJ153)正在修編當中,《LED室內照明應用技術要求》、《LED城市道路照明應用技術要求》已經完成審查。趙建平坦言,之所以先前照明設計師不敢“大膽”使用LED燈具,是因為沒有標準。

  由此可見,伴隨著多項照明設計標準對于LED產品的規(guī)范出臺,LED照明在各個場所的應用將全面鋪開。

  趙建平表示,新版《建筑照明設計標準》(GB50034-2013)中的評價指標包括:照明數量、照明質量、照明節(jié)能四個方面,其原則是使照明產品安全、舒適、節(jié)能以及環(huán)保。

  趙建平著重強調新版GB50034標準中的強制標準,其中部分性能指標要求甚至高于歐美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業(yè)界一直關注的光效問題外,新版標準中強調了關于照明舒適度的幾大重要指標。例如,選用同類光源之間的色容差應低于5SDCM;顯色指數不低于80,R9應大于0。尤其是在長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間或場所,色溫不宜高于4000K;壽命期內LED的色品坐標與初始值的偏差應超過0.007;LED燈具在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標偏差不應超過0.004等。

  作為工程與業(yè)主、工程與產品之間的橋梁,設計師在照明設計中遵照的標準決定了燈具的選用,而這也是LED燈具供應商最為關心的問題。設計師會選用什么樣的燈具?

  趙建平強調,LED照明企業(yè)往往只提供光效和配光曲線,而忽略了新版標準中規(guī)定的強制標準,設計師沒有上述幾項指標,就無法進行計算。

  除企業(yè)提供的產品參數不全外,目前LED照明產品尚未能形成規(guī)格化,產品的分類不利于設計師的選擇,以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仍然制約著LED照明向室內滲透的進程。

  盡管目前設計師對于LED照明在室內照明的使用還十分謹慎,但趙建平仍然認為,LED產品將遍布在照明的各個角落,半導體照明在照明領域發(fā)展勢不可擋,半導體照明節(jié)能減排發(fā)揮其巨大潛力。